无证开办五金电镀作坊 郭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9博体育
发布时间:2023-06-18
9博体育(记者何秋玲 通讯员郭若儒)记者获悉,一男子郭某未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,在荔城街开办一家五金电镀作坊,并随意排放重金属污染物。郭某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现被收押于增城区看守所。
据了解,2017年11月14日,区环保局对荔城街进行环保检查,发现该街蛇头岭合作社一房屋内开有一家五金电镀作坊,废水直接排至作坊外的下水管道。执法人员立即对废水进行取样检测9博体育。经鉴定,上述废水含重金属超标,其中总镍超标95.8倍9博体育,总铜超标15.1倍。同时9博体育,该厂未配套任何污染治理设施,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,属于无证经营。区环保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,并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。当天,郭某主动投案接受调查。
经法院审判,郭某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定,非法排放、倾倒重金属污染物,严重污染环境,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。鉴于郭某主动投案,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属自首行为9博体育,依法可从轻处罚。最终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9博体育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,排放、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、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、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,严重污染环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